会议纪律管理制度5篇 第三条 归属部门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第四条 会议纪律1、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者按考勤迟到或早退一次计算。2、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否则按迟到或缺席处理。3、进入会场前,参会人员应整理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神、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4、会议进行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5、会议期间严禁吸烟。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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