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通知函4篇 乙方提供的空调风管复合材料明显不符合该《规范》的规定,无法通过消防规定要求,乙方已构成根本违约。(3)甲方就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屡次与乙方沟通,乙方未能作出有效回应,甲方认为乙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以致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符合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甲乙双方的合同关系应就此解除。基于以上原因,根据《民法典》第94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甲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现甲方做出如下通知:1、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含附件)。2、乙方在收到本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