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第三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第四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第二章 市场准入第一节 机构设立第五条 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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