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奖惩实施细则5篇 二、奖惩内容(一) 对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1. 全年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3-7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8-11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合格街道,12-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2. 街道城市管理当月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8万元,第二名奖励5万元,第三名奖励3万元。3. 当月排名位居全区末位的街道,扣缴区对街道下拨经费3万元,由街道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年度内连续三次排名位居末位的街道,全区通报批评,由街道主要行政负责人和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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