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
尊享超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