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股协议书3篇 三、甲、乙 双方有义务共同督导公司经营事务及解决公司一切所发生的问题和法律者责任。四、公司注册法人不属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该公司(包括场地租赁权限)所有发生一切经济债务,法律责任一概与法人林振鹏无关。全部由 甲、乙 双方股东共同承担。遇到意外或不可抗力的事务发生,须公司注册法人到场协调办理事务的,其产生费用及损失均有公司承担。五、盈亏分配有公司经营扣除费用后,凭实际利润及亏损报表情况,按照股权比例分配与承担。六、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退股或转让个人股份,若有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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