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规章制度的时效性和适用性,定期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是必要的。修订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配合;2)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3)重点修订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与实际工作脱节的内容;4)修订草案应经过充分论证和合法性审查;5)修订后的制度应当正式发文公布,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原则上每3-5年应组织一次全面修订,遇有重大政策调整或实际情况变化时应及时启动修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