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章程3篇 第三条 分为记名卡和不记名卡,以人民币计价,均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记名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第四条 支付、购卡人、持卡人、特约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第五条 凡自愿遵守本章程的自然人或单位,均可向支付申请购买。第六条 购卡人申请购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支付的要求提供个人、单位的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购卡人应当向支付提供真实、完整、有效、合法的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第七条 购卡人购
相关信息
尊享超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