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赔偿决定书5篇 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年 月 日城管赔字(20xx)9号赔偿请求人:刘,男,1981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淀区田村山南228号。赔偿义务机关:xx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法定代表人:孙,住所地:xx区xx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于20xx年12月16日收到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本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审查。赔偿请求人请求:1、 修复或按照原结构在原址重建被拆建筑物(3排16号商店和库房),并交付赔偿请求人继续使用;2、 将被拆建筑物内财物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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