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管理制度 第二条 管理工作人员每年由公司统一配置夏装二套,冬装二套,均归个人所有。第三条 工作制服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领用人使用满一年者不用负担费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离开公司者,领用人须负担60%;3个月以上至半年离开公司者,领用人要负担80%;3个月内离开公司者个人负担全部费用。以上负担费用,由财务部从当事人的岗位保证金或工资扣除。第四条 绿化工、清洁工、厨工等每年由公司统一配置夏装二套,冬装二套,均归个人所有。第五条 本系列岗位工作人员工作制服费用负担责任按本规定第三条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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