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章程6篇 第五条 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第六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十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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