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请求离婚起诉状增加描述部分如下:原告与被告婚后感情不和,长期缺乏有效沟通,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被告对家庭生活漠不关心,未尽到作为配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原告多次尝试挽回婚姻,但被告始终无动于衷,双方已无和好可能。现原告认为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对双方均无益处,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