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章程3篇 第五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第八条 本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如属募集设立,则第八条的表述如下:)第八条 本章程由发起人制订,经创立大会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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