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协会章程7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提高会员执业素质,规范会员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为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第四条 本会接受xx省司法厅的监督、指导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第五条 本会精神是:开放、自律、维权、服务。第六条 本章程对本会全体会员和所属各组织机构
尊享超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