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31篇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5、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工作。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第六条 校长室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
尊享超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