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的管理制度35篇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第六条劳动纪律(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第七条请假制度(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四)凡贴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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