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理协议27篇 甲方按照先发行后结算的原则给乙方结算发行费。分别是:A型发行费证?元;B型 元;C型 元;D型 元;E型元。甲方月的15日之前根据乙方上个月的实际发行量给乙方结算。第五条:乙方三天向甲方报一次已发行“医保证”的“存根联、复核联”、对应现金和“发行报表”,以保证甲方能够及时上报投保并输入服务信息,保障购证人的权益及时兑现。有发行则实行零报告。迟报、报一次警告,两次扣发迟报、报对应金额的50%的发行费;三次不报则按照“医保证”的最高面值扣预付款或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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