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有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基本的经济赔偿和医疗救治,同时减轻肇事方的经济负担。交强险的费率由国家统一制定,实行“不盈不亏”原则,并根据车辆用途、座位数等因素划分为不同档次。在理赔方面,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就应当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