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的编制原则和内容框架,建议增加以下描述:在城市道路路线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慢行交通系统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对于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非机动车道宽度应根据交通流量和车型组成确定,单向通行宽度不宜小于2.5米;2)人行道有效通行宽度不宜小于2.0米,在商业区等人流密集路段应适当加宽;3)交叉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慢行交通引导标识,确保行人过街安全;4)当道路纵坡大于3%时,宜设置缓坡段或推行坡道。慢行交通设施应与公交站点、轨道站点等交通枢纽良好衔接,形成完整的城市慢行交通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