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707-2011《河道整治设计规范》的要求,新增以下内容:在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中,应充分考虑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遵循自然规律,维持河道生态系统的平衡。设计时应优先采用生态友好型材料和结构形式,减少对河道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于重点生态敏感区域,应进行专项生态影响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生态补偿方案。同时,整治工程应注重与周边景观的协调性,在满足防洪、排涝等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保留河道的自然形态和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