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系统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防护区的密闭性要求。对于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其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且宜设在外墙上。当防护区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时,可不单独设置泄压口。对于无法满足密闭性要求的防护区,应采取补偿措施或选用其他灭火方式。

根据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建议增加以下内容:在系统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防护区的密闭性要求。对于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其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且宜设在外墙上。当防护区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时,可不单独设置泄压口。对于无法满足密闭性要求的防护区,应采取补偿措施或选用其他灭火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