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1174-2017《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建议增加以下描述:"雨水调蓄设施的运行维护应建立定期检查与清理制度,确保设施长期有效运行。调蓄池在雨季前应完成清淤和设备检修,检查内容应包括进出水口畅通性、防渗系统完整性、排空设备可靠性及安全防护设施状态。调蓄设施放空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防止沉积物板结。对于具有雨水回用功能的调蓄设施,还应定期检测水质指标,确保回用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所有检查和维护工作应形成书面记录并至少保存3年。"(说明:该补充内容针对规范中运行维护管理要求进行了细化,强调了预防性维护、关键检查项目和时间要求,与现行规范第7章运行维护的相关条款相衔接,同时考虑了雨水回用等拓展功能的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