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建筑工程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1]708号)是由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于1991年联合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科研建筑工程的规划与设计,明确了各类科研用房的面积指标和功能配置要求,旨在规范和指导科研建筑的建设,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标准内容涵盖了实验室、研究室、辅助用房等各类科研设施的面积分配原则,为科研机构的建筑规划和设计提供了科学依据。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科研建筑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资源的合理配置,对我国科研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