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是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各类燃煤、燃油、燃气和生物质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旨在减少锅炉排放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公众健康。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并根据锅炉类型、燃料种类和容量大小进行了分类要求。此外,标准还对监测方法、排放控制技术以及达标判定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该标准的实施对推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