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认定与保护指南 (T/CBJ 1104-2023) 团体名称为中国酒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宋书玉、袁清茂、丁雄军、曾从钦、张联东、刘淼、梁金辉、汪俊林、宋克伟、乔愚、张正、倪强、王浩、刘彦龙、肖卫吾、李银会、周志刚、赵纪文、范绍辉、高全友、侯清泉、曹勇、冯探海、何勇、李振寰、常建伟、杜小威、韩英、陈东斌、樊文辉、冯文静、刘群艺、任志宏、张志刚。
起草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苏酒集团)、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凤酒厂集团有限公司、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新晋商酒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神泉酒业有限公司。
内容简要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酒业活态文化遗产评估、认定、传承、保护的原则、共性要点、特性要求和信息发布方式。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的酒类生产企业活态文化遗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