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T/HAEPCI 61-2024) 团体名称为湖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石淼、李慧、吴根义、彭华、张伏中、张嘉超、杨远、李宁、张超、甘蕾、杨礴东、蒋华、胡萧
起草单位:湖南中集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
范围:适用于湖南省内规划服务人口在5万人以下,处理规模在50 m3/d以上(含50 m3/d)、5000 m3/d以下(含5000 m3/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规范化运行管理。
内容简要 规定了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的基本规定、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恶臭气体处理、厂界环境噪声控制、设备管理、中央控制系统、信息记录与管理、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厂容厂貌、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