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广告 第8部分:数字电视广告内容技术规范 (T/SHAA 0002.8-2024) 团体名称为上海市广告协会
主要起草人:金行达、陈铭、孟令光、杨海军、付诗梦、肖彩滢、王海婷、刘彬艳、金鑫鑫、吕乐杨、熊雨灵、王志云、朱青山、金向民、徐永平、杜坚、刘家全、花颖异
起草单位:上海市广告协会、上海广告研究院、上海大学、上海广播电视台、百视通、东方明珠移动电视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广告中电视广告的基本要求和广告内容、广告技术、广告播出、广告审核及价格核定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各类提供数字电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亦适用于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数字电视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内容简要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广告市场的变化,作为数字广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电视广告在传媒领域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为推动数字电视广告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可持续发展,保护广告主和消费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