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期胎儿系统超声筛查技术规范 (T/CI 395-2024) 团体名称为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主要起草人:周英杰、李胜利、白洪忠、秦佳乐、刘鹏、张琳、贾寒冰、栗河舟、袁鹰、曾晴、王紫、王海宁、王奕勤、张佳、刘翀、耿月、刘志卿、吴娟、刘云、李洁、刘莹。
起草单位:河北省生殖健康医院(河北省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上海市普陀区妇婴保健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国科联盟(北京)国际信息科学研究院。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早孕期胎儿系统筛查的操作规范,包括机构资质、人员资质、设备条件、检查技术规范等。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早孕期胎儿系统超声筛查和超声诊断的机构,本文件提到的早孕期特指孕11+0-13+6周。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早孕期胎儿系统筛查的操作规范,包括机构资质、人员资质、设备条件、检查技术规范等。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早孕期胎儿系统超声筛查和超声诊断的机构,本文件提到的早孕期特指孕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