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X射线诊断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T/ACEF 117-2023) 团体名称为中华环保联合会
主要起草人:翟贺争、曹磊、李德红、武权、刘庆芬、华琳、张建军、叶仲广、胡传朋、程晓军、邓君、张庆召、党磊、黄建微、刘辉、丁艳秋、段志凯、施正杰、唐波、俞顺飞、赵宇、万路远、哈日巴拉、许潇、卿松、张军、杨津川、丁少忠、王璨、梁巧英。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谛宝诚(上海)医学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保护小动物协会、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诺备尔环境工程(山东)有限公司、中华环保联合会核能核技术与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动物医疗机构X射线诊断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X射线诊断过程中辐射防护与安全的总体要求,包括动物X射线诊断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操作的防护安全及其相关辐射监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