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良好行为指南 (T/HEC 002-2023) 团体名称为黑龙江省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人:彭哲、侯鹤南、庄德彬、郭睿智、于超、刘伟、彭蕊、高雅、施晓林、董震宇、韩柳、曲德春、刘辉、宁长远、李忠宝、王硕、高峰、张依、相连珍、冯秀华、胡广、安科峰、董延波
起草单位: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总工会、黑龙江省企业联合会、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农投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禾丰牧业有限公司、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党组织、工会组织、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培训制度、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文关怀。本文件适用于指导黑龙江省企业(工业园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党组织、工会组织、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培训制度、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