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电厂耦合生物质减污降碳效果评价方法 (T/ACEF 099-2023) 团体名称为中华环保联合会
主要起草人:李霞、徐辉、郑文贤、童翠香、冯宏、胡一鸣、朱伟、金忠财、朱志刚、邬江、郑智远、郭建兵、丁辉、何璐、张琴、张廷军、冯冰、颜刚、刘煜东、张民、时俊、杨守亮、徐玲、方培、郝铭星、李丽锋、李官鹏、宋举星、陆炜民、杨慧枫、张雪松、张瑞哲。
起草单位:国能合纵(北京)能源电力技术中心、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电厂、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浙江大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常清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燃煤电厂耦合生物质减污降碳效果评价的主要内容、程序、方法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电厂采用农业生物质、林业生物质或城市固体废弃物替代部分煤炭发电或热电联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及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核算,以及燃煤电厂减污降碳效果综合评价。
内容简要 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评价流程、排放量核算方法、效果评估、评价报告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