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化妆品使用通则 (T/NAHIEM 92-2023) 团体名称为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
主要起草人:盛杰、王毓慧、杨志刚、余永明、曹伟、尚靖、赵华、刘青云、王 晓阳、贾秋雨、赵波、吴静、王卓超、孙林潮、徐阳、季园媛。
起草单位: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美容产业分会、全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健 康与美容促进专业委员会、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事业发展部、中道法商企业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上海依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卡莉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俊曦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挚医共创(成都)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北京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北京美联 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化妆品使用的基本要求、化妆品及配套产品采购要求、人员要求、场所设施要求、使用管理要求、检查改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