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视频资源 第 2 部分:采集设备布设要求 (T/ZJAF 13.2-2023) 团体名称为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徐文玲、胡金勇、童国川、郭昕、诸葛智翔、韦尔康、袁传军、赵斌、李淑华、李 冲、胡元、於峰成、刘国伟、郑华燕、陈馨琪、凌越星、王啸。
起草单位:浙江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局、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公安局、丽水 市公安局、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物芯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杭州数尔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浙江万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众诚咨询监理有限公 司。
范围:件适用于公共视频资源采集设备新建、改造相关项目的规划和建设
内容简要 1.坚持存量优化的原则,整合现有公共视频资源,对于新建点位需优先考虑复用、升级、整合现有资源,充分摸排存量,让已有建设成果高效应用,保障新建点位布设合理性。2.在布设公共视频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