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表演(直播)平台运营服务要求 (T/ZGYC 002-2023) 团体名称为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潘燕、瞿涛、桑楠、刘颖艺、刘伟、郑剑锋、赵伟滨、于津涛、李璐、张姝、高晗、王鹤、龙迎春、王晓音、梁横周、张翔、陈一波、鲁林、贾林、孔杰、金麟、王潇潇、谢超凡、何嵩、李喆。
起草单位: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津虹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思享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米络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花房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星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米连科技有限公司、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规范网络表演(直播)平台运营服务。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表演(直播)平台运营服务的基本要求、运营管理和人员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