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131核素治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评原则 (T/BSRS 092-2023) 团体名称为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
主要起草人:李雪琴、王晓涛、马国学、许莹、赵广翠、王寅宁、曾利萍、刘志坚、刘智慧、陈东兵
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市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内容简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开展碘-131核素治疗项目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碘-131核素治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评原则 (T/BSRS 092-2023) 团体名称为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
主要起草人:李雪琴、王晓涛、马国学、许莹、赵广翠、王寅宁、曾利萍、刘志坚、刘智慧、陈东兵
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市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内容简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开展碘-131核素治疗项目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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