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溴素 (T/ZAEPI 004-2023) 团体名称为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徐明、李清泉、龙於洋、宋超、郑超、朱俊杰、古佛全、马明绘、宣琦、陈刚
起草单位: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工商大学、绍兴越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回收溴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含溴废盐为原料,采用加热溶解、置换、分离、提纯等工艺,生产回收溴素;生产企业应具备危废许可资质。本文件产品使用范围限于染料、阻燃剂、灭火剂等生产企业,不得用于食药生产企业。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回收溴素的外观、理化指标、有害物质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