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要求 电子视像产品 (T/CVIA 103-2022) 团体名称为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蔺昊欣、吴蔚华、郭雪梅、胡彩凤、蒋春花、王小艺、王晓霞、高宇航、夏玉娟、 张宇、贺婷婷、孙言丽、张林娟、刘莉、童海、罗昊、郭松、葛明星、左尚品、马欢、陈迅、沙巧、蔡稚 泓、张轶君、于经尧、董万磊、聂全生、闫科锋、乔贝、袁森
起草单位: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 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检验 检测中心、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视美乐激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夏 普电子研发(南京)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安徽文 香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高科华杰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视像产品绿色(低碳)产品和绿色(低碳)领跑产品的评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