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的民用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及资产处置规范 (T/AOPA 0041-2022) 团体名称为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主要起草人:刘庆健、陈栋、畅通、陈柏儒、陈国栋、高健、何俊杰、孔得建、吕人力、 李伟、李亚凝、宋美璐、杨蕤、周瑶。
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庞巴迪(天津)航空服务有 限公司、星雅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并存在以下任何一种状态的民用航空器:a)被中国司法机关查封和/或扣押;b)被中国有权执法行政机关查封和/或扣押,包括但不限于海关、税务、公安等。以下情况可参考适用:a)留置;b)无因管理;c)其他特殊情况。
内容简要 近年来民用航空器因被采取司法措施而导致价值大幅贬值的情形时常发生,当民用航空器遭遇查封扣押时,按照标准规范实施封存、停放、维护等措施,持续保持其适航状态,对保持民用航空器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