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金融贡献评价准则 (T/HFDA 1004-2022) 团体名称为海南省金融发展促进会
主要起草人:郗俊杰、范瑞、于燕飞、刘建宁、辛一林、唐晓珍、贾治锋、黄汝婷、王婷、罗丹、句梦月、云露月、王来香、林维政、刘永、林惠苑、马欣月、招赐合、李倩
起草单位:三亚现代金融研修院、中经联盟(海南)财经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海南省资信评价中心有限公司、海南数字经济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国晋(海口)律师事务所、海南千企千项行动计划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经联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范围:1.本评价准则适用于在海南注册、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基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2.本评价准则旨在为海南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金融贡献进行评价提供参考和依据。3.本评价准则规定了海南金融机构对自贸港建设的金融贡献进行评价时应遵照的原则、准则及方法。
内容简要 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和被评价对象在申报金融贡献的过程和结果的实际情况,按各项指标的分值进行评分。具体要点如下:1.在申报金融贡献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方法和形式;2.所使用的方式方法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