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积滞病诊断标准 (T/CACM 1387-2022) 团体名称为中华中医药学会
主要起草人: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融、胡思源、袁斌、虞舜、李博、汪受传、丁樱、徐荣谦、虞坚尔、熊磊。 本文件参与起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万力生、马延宁、王孟清、王明明、王俊宏、冯晓纯、白晓红、闫永彬、闫慧敏、许尤佳、李新民、李梅芳、杨一民、杨京华、吴力群、张伟、张学青、张葆青、陈慧、姜之炎、胡艳、柴鸣雷、黄宇虹、常克、蔡秋晗、薛征、冀晓华。
起草单位: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按汉字笔画排序):广东省中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江苏省中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杭州市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市儿童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厦门市中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小儿积滞病的诊断依据和诊断条件。本文件适用于各级中医院及综合医院的儿科中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全科医师,及临床科研人员在临床诊断和临床研究中诊断小儿积滞病。
内容简要 前言 II引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小儿积滞病诊断依据 24.1病史 24.2病程 24.3诊断指标 24.4需要排除的疾病 25小儿积滞病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