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9部分:短信信息 (T/TAF 077.9-2022) 团体名称为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贾科、武林娜、杜云、赵盈洁、李腾、姚一楠、宋恺、宁华、王艳红、卜英华、刘陶、王宇晓、赵晓娜、衣强、冯娜、李然、吴怡、陈鑫爱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是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系列标准中的短信信息部分,旨在贯彻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最小必要的原则,针对移动APP访问、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用户手机短信信息(含彩信、5G消息等多媒体方式)等各环节提出相应的最小必要性符合度评估项,并结合典型场景,对APP最小必要处理短信信息的进行规定。本文件适用于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者对用户短信信息的处理,也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短信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内容简要 本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依据GB/T35273《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最小必要原则,提出移动应用软件在处理涉及个人短信信息的收集、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