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应用广告行为规范 (T/TAF 115-2022) 团体名称为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罗成、陈诚、余丽娜、王伟华、杜云、王艳红、刘陶、武林娜、宁华、付艳艳、王鑫、贾科、张玮、衣强、欧阳舒馨、杜文博、陆伟、张雪、赵晓娜、姚一楠、唐佳伟、郭建领、吴月升、张贝贝、赵乃萱、王宇晓、落红卫、李晨、魏敏、楠笙、王三军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武汉安天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给出了移动应用广告的弹出、展示、点击、关闭、应用分发等行为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基于移动智能终端预置以及通过网站、应用商店、扫二维码、应用自身、其他线上线下平台或渠道下载、安装、升级、卸载的移动应用。
内容简要 随着国内外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广泛普及,移动智能终端爆发式增长为移动应用广告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市场空间。移动互联网广告业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信息便利。在引导用户消费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