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制造企业碳中和评价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T/CSTM 00693.1-2022) 团体名称为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
主要起草人:汪军、李斌、裴海钢、杨婧、李淑珍、李纪伟、张锌、孙大坤、王彤彤、赫涛、田红玉、郑照宁,黎玺、周承军、施炜,谢月红、魏青竹、薛磊。
起草单位: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河北省凤凰谷零碳发展研究院、国家光伏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四川省零碳权益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永臻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光伏制造企业碳中和评价(以下简称“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的持续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抵消、碳中和评价及声明等。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生产过程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光伏组件、逆变器生产企业实施碳中和评价,也可为光伏行业实施碳中和活动提供方法参考。其它光伏制造企业可参考使用。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制造企业碳中和评价(以下简称“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的持续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抵消、碳中和评价及声明等。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