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 (T/CTBA 001-2019) 团体名称为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主要起草人:编制委员会主任:任珑; 编制委员会副主任:李小林、岳小川; 编制委员会委员:石国虎、荆贵锁、毛强、董永涛、翟建勇、张琴、彭牧、张明华、蒋玉红、谢安宁、郭宪; 主要起草人员:李小林、岳小川、强兆枫、高会晋、王俊伟、孙占海、邵小淳、韩佳庆; 参编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健、师杉、朱彦文、任涛、李文超、邹朝霞、张大信、张利江、张晓鹏、孟凡金、施美琴、袁静、徐小汀、徐海松、黄志勇、程超、童起宏、戴梦
起草单位: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范围:1、适用主体:依法设立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中介机构提供的非招标方式的采购服务工作,也适用于各类市场采购人(主要指企业)设立专职机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的采购服务工作。同时,提出了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能力要求。按照采购服务对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政策等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解决采购实际问题的需求,提出了采购专业服务能力水平的具体要求。2、适用采购项目。企事业单位各类非招标方式的采购交易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在规模标准限额以下,可以免于招标的项目;或者招标后不满足招标竞争要求,依法不再招标的项目等,均可以采用本规范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采购。本规范虽然不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但是,使用各类政府预算资金且在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之外的项目采购可以参照使用。
内容简要 本规范通过对传统采购方式的总结提炼和优化改造,按照采购方式的共性特点归类并区别于政府采购方式的需要,组合形成四种采购方式和一种采购组织形式,每一种采购方式均来源于行业实践,但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