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 (T/XJSL 0006-2019) 团体名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塑料协会
主要起草人:张庆飞、冯艳、肖志欣、李松婉、杨芳、兰志山、李良、严晓琴、郭春云、何茂生、李学颖、张胜军
起草单位:新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新疆笑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塑料协会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产品类别、规格、形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为主要原料,采用吹塑或注塑工艺成型制成的容积为25L以下(含25L)灌装使用用温度50℃以下,贮存温度40℃以下的塑料瓶、壶、罐、桶、杯(以下简称容器),其中聚苯乙烯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是杯。
内容简要 1.材料生产中所用的原料均为食品级全新料,不应加入使用后回收的再生料,不应加入不利于环保及易于吸收的有害助剂。2.物理力学性能规定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密封性能、跌落性能、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