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对象标识符通用要求 (T/CECC 3-2018) 团体名称为中国电子商会
主要起草人:张超、杜志辉、和丽辉、刘练坤、苏航、徐名汉、张小波、潘疆塞、刘龙海、王继强、王新凤、马小龙、朱金淼、林韶军
起草单位:中关村工信二维码技术研究院、中广联合信媒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河北广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修正健康集团、内蒙古沙漠之花生态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蒙都羊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二维码对象标识符的编码规则、应用要求和安全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组织的二维码的使用、管理与服务。
内容简要 本标准定义了二维码标识机制(IDcode)的术语和定义、编码数据结构和编码规则,制定了编码结构示意图,实现在为所有对象(人、事、物)统一分配一个全球唯一的二维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