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 第3部分:房间空气调节器 (T/CHEAA 0011.3-2020) 团体名称为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主要起草人:姜风、邱向伟、鹿红伟、付裕、白韡、熊军、刘春慧、丁国良、袁雅青、李金波、张浩、戚文端、郑崇开、张明杰、杜威、张天顺、王雷、窦艳伟、邵光达。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TCL空调(中山)有限公司、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交通大学。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以下简称:空调器)安全使用年限的定义、要求、评价方法、提醒信息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制冷量14000W及以下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包括分体挂壁式、分体落地式、分体嵌入式、分体吊顶式、窗式、移动式空调器。
内容简要 4. 安全使用年限要求4.1生产者(制造商)应对其设计制造后的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予以说明。4.2生产者(制造商)应按照第6章的要求注明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4.3生产者(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