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多能源集成燃气热水系统 (T/GDGCC 7-2019) 团体名称为广东省燃气采暖热水炉商会
主要起草人:黄逊青、陈群、刘景冬、梁宝来、郑睿、郭春雨.
起草单位: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羽顺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东莞市艾瑞科热能设备有限公司、绍兴艾柯电气有限公司、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佛山)、重庆温馨时代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多能源集成燃气热水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有生活热水加热功能的家用多能源集成燃气热水系统。其中储水箱名义容积不超过600 L,热源单元的容量范围为,燃气加热单元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0 kW,空气源热泵额定制热量不大于10 kW,太阳能集热器面积不超过32 m2 ,生活热水温度不超过65 ℃。包括以下类型集成热水系统:a)太阳能与燃气的两单元组合;b)热泵与燃气的两单元组合;c)太阳能、热泵及燃气的三单元组合;本标准不适用于:a)仅采用一种热源单元;b)无贮热水箱储水箱的多能源集成生活热水系统。
内容简要 家用多能源集成热水系统是以燃气热水器作为基本后备热源,与太阳能热水装置或空气源热泵热水装置组合运行的供暖和生活热水系统。本文讨论以太阳能热水单元、空气源热泵单元与燃气加热单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