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数据的智慧家庭服务平台评价技术规范 第7部分:智慧阳台 (T/CAS 354.7-2020) 团体名称为中国标准化协会
主要起草人:焦利敏、许升、曲宗峰、宋德超、闫凌、李红伟、李义成、黄振兴、潘俊峰、冼海鹰、张涛、胡清华、陆月明、李永华、徐燕松、亓新、李滟、吴珩、吴正刚、伍宏文、刘复鑫、江小威、张天顺、赵鹏、朱鹏飞、杜锦、张革、于彩灵、胡亚欣、谭仕建、陈向峰、王婷、孙威威、陈丽芬、边靖、李步志、项伯龙、魏明然、时雨、张欣露、孙园、董兰兰、金轮。
起草单位: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帅洗衣机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安徽众家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中轻合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智能家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国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内容简要 本部分规定了基于大数据实现智慧家庭服务平台中智慧阳台场景的结构模型、评价指标体系、功能要求、评价方法、评价规则和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