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重金属废液处理规范 (T/LZZLXH 037-2020) 团体名称为林芝市质量协会
主要起草人:鲜林霏、索朗平措、罗笑娟、洛桑卓玛、何天文、米玛拉姆、徐施鑫、买秀兰、赵明、叶国林。
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林芝市质量计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所、林芝质量协会。
范围:为使我市重金属废液用化学方法处理的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高效且经济地处理废液特制定本规范。本标准适用各类实验室行业选用化学方法处理含重金属废液。重金属污水处理应首先考虑回收其中的有价金属或综合利用,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渣,应使其无害化或妥善处理。重金属污水处理应首先考虑回用,回用污水应处理到符合回用水的水质要求,处理后外排的污水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规定和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化学法处理重金属污水,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内容简要 4 处理方法4.1 一般规定1)污水处理方法和药剂的选择应考虑污水量、水质、回收有价金属的形式及其利用、药剂来源及其价格、地方条件、处理后水质的要求等因素,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